法院,事故,衛生部門

提問: 這是不是醫療事故 問題補充: 我單位一職工在工地受傷,當地醫院明知他們的醫院做不了這樣的手術還留病人在那里治療,在這17天的治療中,醫院沒有病歷也沒有其他的記錄、這樣對嗎,下面是他們的治療經過和診斷:{治療經過:查體見右上肢尺骨下1/3外尺側有10×3×3cm傷口。見尺動脈尺靜脈斷裂,尺側腕屈肌斷裂,尺側神經斷裂。處理,止血帶止血,結扎尺動靜脈,清創傷口。尺側腕壓肌吻合術,尺神經末找到,末做外理,皮膚間斷縫合}《診斷:病名:右側上肢尺骨下1/3處有10×3×3cm傷口尺動靜脈尺側腕屈肌、尺神經斷裂傷處理意見:住院傷口清創,血管結扎、尺側腕屈肌吻合術,傷口縫合,尺神經建議到專科醫院吻合術住院:傷口愈合出院。》 医师解答: 屬于嚴重的責任事故!可以向當地的衛生部門或法院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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